想开家宠物医院需要什么条件?
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设立宠物医院应当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动物防疫许可证,申请动物防疫许可证应当有与动物防疫相适应的场所、设施、设备和执业兽医,并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具体程序如下:
一、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;
(二)动物免疫注射、消毒、隔离等防疫制度;
(三)动物医师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;
(四)动物医院的室内、室外平面图;
(五)场地、主要设施、设备来源的有效凭证;
(六)动物医院管理机构的组织方式及主要负责人、主管人员、技术人员名单及资历证明;
(七)动物防疫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二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医院的实地考察。审核合格的,发给动物防疫许可证;审核不合格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
三、取得动物防疫许可证后,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。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“宠物医院”项目。
四、开业后,应当将动物防疫许可证、营业执照悬挂在宠物医院的显著位置,并依法参加年检和遵守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